上次遞了假單要求年底休假
以便及早安排回台灣的行程
早在剛開始這個工作時就知道博物館每年10~1月是旺季
我們部門規定是不准請假的
可是小叔的婚禮就安排在明年初
所以還是硬著頭皮先跟上司口頭上報告
再遞出文情並茂的請假單 希望能在聖誕節前夕成行
充滿期待的等了兩個禮拜
昨天得到的書面通知結果是 “不准” ><``
今天經理跟協理也都特別當面跟我說明
經理特別通融除夕過後准我假
所以啦! 我得重新遞假單 我們的台灣行得做些變動
只好讓他們父子三人先回去
我等上完除夕班再飛回台灣
然後把拔帶寧寧先返回紐約上班上課
我和還沒上學的達達則多停留10天左右再走
一家四口不能同行 雖然有些不完美
但總算還是能完成回台灣探親的最大願望
還有什麼比這個更令人開心的呢!!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